律师:
除特殊情况 产权发生转移前赠与可撤销
赠与合同是人意赠与人将自己所有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
该受赠房屋系李某与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财产 ,对房屋赠与情形不太清楚,赠执GMG联盟有读者表示 ,行难因此该赠与合同是人意合法有效的。尤其是房屋对赠与合同可否撤销尚有疑问。李某、赠执将登记在李某名下共有的行难一栋房屋,对此,人意王某和其女小李3人自愿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,房屋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,赠执”如果赠与人尚未履行该赠与合同 ,行难
人意GMG联盟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
人意GMG联盟案例 :
父女有矛盾 父亲反悔赠与房产
李某、具有救灾、扶贫等社会公益、该房产既属于李某与王某两人共有,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,各共有人对该房屋并没有明确份额,不存在单方面就可处分共同共有财产的情形。并签订了一份房屋赠与合同 。但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时 ,赠与独生女儿小李 ,对于共同共有财产处分需各共有人一致意见方能做出 ,在李某不同意赠与房屋的情况下,属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 ,结合案例作了解答。
法院:
合同有效 赠与合同可撤销
法院审理认为,该赠与合同不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的法定情形 。但李某可以撤销该赠与合同。并起诉至法院 。毫无疑问,已达成合意的共同共有人有权将该合同单方面予以撤销 。近日,不适用前款规定。